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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全面部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與網絡暴力專項行動以來,多地公安機關持續加大對網絡謠言及網絡水軍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成效顯著。如浙江警方成功偵破多起重大網絡水軍虛假轉評贊案件,累計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對網絡空間不法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
當前,互聯網已成為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網絡信息是否真實可信,直接關系到清朗網絡空間的構建。然而,一段時間以來,一些網絡水軍以信息咨詢公司等名義,依托社交群組等招募人員、分發任務,在各大平臺上散布虛假信息,擾亂網絡空間傳播秩序,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
網絡水軍經常與網絡暴力相結合。以發生于2020年的李某編造女兒被班主任“體罰吐血”一事為例,其通過花費760元購買10萬微博“僵尸粉”、2萬點贊數和1萬轉發數,就讓這一虛假信息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導致當事班主任遭受嚴重網暴并被迫停職,網絡水軍的強大破壞力可見一斑。
在市場競爭層面,一些網絡水軍也是無所不用其極。他們可能充當“黑公關”,抹黑企業形象,損害產品口碑;也可能充當“吹鼓手”,炮制虛假好評和虛高人氣,欺騙誤導消費者,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重創社會誠信體系。以浙江臺州警方近期破獲的一起網絡水軍案為例,該團伙利用“某樂”網站平臺,為平臺主播提供虛假流量、虛假好評等非法服務,截至案發時已累計為萬余家商戶提供刷好評服務,嚴重破壞了網絡直播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有效治理網絡水軍亂象,必須亮出法治利劍。對于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的網絡水軍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應強化民事索賠機制,全方位遏制網絡水軍的蔓延。既然網絡水軍的主要目的是牟利,治理網絡水軍就要使之在經濟上無利可圖。網絡水軍的行為涉嫌擾亂網絡輿論環境、破壞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理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近年來因操控網絡水軍受到刑事處罰的案例不在少數,但被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例卻較為罕見。在此前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一起傳播網絡虛假信息公益訴訟案中,不法分子受到刑事與民事的雙重追責,這為打擊網絡水軍亂象樹立了新的標桿,進一步提高了網絡水軍的違法成本,強化了法律的震懾力。
治理網絡水軍,還要壓緊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網絡水軍具有隱蔽性和復雜性,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充分發揮技術優勢,精準高效識別網絡水軍,并對網絡水軍利用技術手段操縱信息呈現的行為予以有效應對,不讓網絡水軍有漏洞可鉆。同時,平臺發現問題線索后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全力擠壓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活動空間。當然,電商、自媒體、文娛等領域也要加強行業自律,拒絕雇傭網絡水軍。此外,普通網民發現網絡水軍操控輿論的行為也可以積極舉報,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維護清朗網絡空間需要久久為功。只有不斷提高網絡水軍的違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其胡作非為的勢頭。期待司法機關、網絡平臺和廣大網民持續發力整治網絡水軍亂象,攜手斬斷網絡水軍黑灰產業鏈,共同營造清朗健康的網絡空間。